近日,龙马潭区法院执行杨某与何某、何某某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成功将被执行人何某、何某某控制,二被执行人均涉嫌“拒执罪”。目前,何某已移送公安机关,何某某已被交付拘留所执行拘留。
本案立案以来,因被执行人一直拒不露面,拒不履行义务,故意以躲避、隐匿等方式规避执行,法院通过各种途径均无法找到被执行人,法院通过查控措施,发现何某、何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通过法定方式向被执行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发现被执行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于今年4月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
10月29日,执行法官得知被执行人何某从外地赶回泸州后,迅速展开部署将其控制。在对何某进行调查取证过程中得知另一被执行人何某某也在泸州,因此,执行法官利用何某与何某某的关系让何某电话告知何某某前来法院协调处理本案,何某某到法院后,执行法官成功将何某某控制。
因何某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且拒绝报告财产,本院决定对其人身进行搜查,同时采取罚款、拘留强制措施。面对法律的威慑性和执行法官义正言辞的教育下,何某某认识到了自己长期逃避执行的错误,认识到了增强法律意识的必要性,认识到了逃避执行在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同时也增加了自己的义务。何某某承诺于11月1日偿还四万元,剩余案款再分期给付。
二被执行人均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接下来将面临严厉的法律追究。执行法官告诫广大被执行人,要积极履行法律义务,万不可通过躲避、逃避、抗拒以及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等方式来拒绝执行,否则面临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杨杰 邓新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