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下午,根据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泸州中院召开会议,对泸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7名审判委员会委员、4名新调整工作岗位的正、副职庭长共11人进行任前集体廉政谈话。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洪汛,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倩,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聂卫参加了会议。
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洪汛指出,本次任免是中院党组立足中院实际和两级法院的发展,按照人岗相适原则作出的安排,是对大家工作的肯定,也是对业务能力的肯定。希望新任职干部珍视信任、珍惜荣誉、不负重托。吴洪汛院长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做政治上的坚定者。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守纪律、讲规矩,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院党组的意图;要持续加强党性锤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践行司法为民;要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旗帜鲜明反对自由主义、反对四风,保持人民法官本色。二是要作部门的领头雁。一个法院强不强,关键在庭长强不强、履职是否到位,新任职的同志有个共同的身份:庭长或副庭长,作用发挥如何对法院工作至关重要。要沉着冷静、果敢坚决,把“一岗双责”扛在肩上,时刻准备打硬仗;要有坚定不移的恒心,目标一旦确定,义无反顾,勇于担当,不达目的不罢休;要有带队伍的气质,扛起带队伍的责任,率先垂范,团结同志,共同面对困难与挑战,不让一个同志掉队。三是要作理性的法官。要用审慎的思考、推理的方法推导出结论,理性是法官职业的基本要求。必须排斥感性,抛开个人好恶、情绪,公平对待每一起案件、每一个当事人;必须秉公执法,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只有排除干扰,秉公执法,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加强业务建设,只有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才能厘清纷繁的法律关系,才能从庞杂的法律体系中找到最相适宜的法律规范,才能作出公正的判决;必须谨言慎行,遵守司法礼仪,恪守职业道德规范,怀着贴近大众的为民之心,规范自己的言行,避免他人合理怀疑,才能树立司法公信。
吴洪汛院长强调,这次的调整都是法律职务,都有一个共同的身份是法官,做理性的法官是这个职业的基本要求。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充分展现自己的才华,为法治泸州建设添砖加瓦。
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张倩提出四点要求:一要牢记职责,正确用权。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讲看齐,守纪律,作表率。做到看“权”自重,掌“权”自省,用“权”自律。尤其是作为审判委员会委员权力越大,意味着责任也越大,为人、为官要慎权、慎独、慎友、慎微、慎欲。二是要率先垂范、强化作风建设。为政清廉是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权力来自于人民,必须服务于民。在新的岗位上,除了要做好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还要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要高标准严要求,起好表率作用。三要转换角色,净化“三圈”。要迅速转换自身角色,既要担当作为,又不能越权越位,要增强党性认识,树立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要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工作圈。要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四要牢记工作纪律,永保本色。审判委员会是法院的最高审判组织,尤其是审判委员会委员要正确用权,严守保密,要有底线意识,要相互提醒监督,相互咬耳扯袖,保持高度自律和他律。张倩组长希望大家不负组织厚望,为法院廉洁司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全体新任职干部纷纷表示要把领导和同志们的信任化为责任,化为忠诚,化为动力,加强学习,提高修养,用心谋事,干净做人,用优异的工作业绩回报组织和同志们的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