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便于对紧急情况作出快速反应,加强诉前保全制度的落实,泸县法院积极探索新举措,及时高效地开展诉前保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
突出“规范”,成立专业诉前保全组。泸县法院抽调了4名法学专业的男性中青年干警,成立了诉前保全组,实行定岗定责,专人负责诉前保全裁定的执行,配备诉前保全专案车辆,坚持“快”字为先,显著地提高了诉前保全的规范性、统一性和执行效率。目前受理诉前保全案件43件,其中冻结现金5567480元,查封车辆11辆,查封房产23套,查封白酒186690瓶,结案率为100%。
突出“联动”,构建多部门对接机制。采取多部门联动的诉前保全工作对接机制,形成了一套从审查、裁定到具体执行的完整工作体系。立案庭在申请人递交诉前保全申请2小时内完成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并移送承办法官。承办法官在24小时内对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及其担保财产进行审查,并依据审查和查询情况及时地作出裁定,保全裁定作出后立即移交诉前保全组执行。诉前保全组对本市范围内的财产,必须在裁定后24小时内完成保全,对本市以外的财产,必须在裁定后48小时内完成保全。
突出“沟通”,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加强与辖区内金融、不动产登记中心、车管所等诉前保全中常见司法协助部门的协调沟通,共发出5份司法建议、召开3次座谈,规范并统一了以上部门内部协助法院实施诉前保全的程序、标准和要求,将保全程序从4项简化到2项,节约50%的环节和时间,保障诉前保全工作规范、高效运作。
(泸县法院刘大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