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长山非法电鱼受到他人劝阻,竟然蛮横动手将人打伤。日前张长山因为故意伤害罪已被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张长山为人蛮横狂暴,曾于2013年因为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但是仍然不知悔改。2017年6月12日晚九点左右,张长山伙同李来喜两人,骑着摩托车到泸州某村社村民水田里用自制的电瓶烧鱼和泥鳅黄鳝。
村民徐海容经过该地方,发现二人在非法电鱼,就阻止他们说,这是他人的喂鱼田,不允许在里面电鱼,让二人马上离开。但二人对徐海容的劝阻置若罔闻,仍然继续电鱼。徐海容就用自己的手电晃他们的眼睛,要求他们马上离开。张长山火气上来了,嘴里吼着:“你又不是派出所的,凭什么来说我们。”两人从水田里起来,嘴里骂骂咧咧的准备离开,但徐海容拉住他们不让他们离开。张长山上来就和他发生了推搡,逐渐的大家情绪都上来了,双方都开始骂人。张长山一气之下就动了粗,用电鱼的鱼竿将徐海容打倒在地,又上去踢了两脚。住在周围的群众出来劝开双方,伤者的儿子也赶到现场,和村民一起阻止二人离开现场。最终二人被接警赶来的民警带回了派出所。
经法医鉴定,受害人徐海容眼睛受伤,构成轻微伤,胸背受伤,构成轻伤二级。由于犯罪嫌疑人张长山屡次伤害他人身体,具有较大社会危害性,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他批准逮捕。
(江阳区人民检察院周靖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