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龙马潭区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展开联动执行,奔赴贵州省习水县将一名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长期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阎某拘留归案。被执行人阎某接下来可能面临被追究拒不执行裁定判决法律责任的后果。
据悉,阎某系龙马潭区人民法院2015年所承办的一起民事案件中的被告,但其与原告于法院达成调解协议后,既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更是下落不明。2016年,申请人向龙马潭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后,本院一方面通过网上调查其名下财产线索,查知其名下尚有一辆小汽车,遂作出相应扣押裁定,责令其将该车交付本院;另一方面既对其邮寄送达相关执行法律文书,邮寄未果后,又采取登报公告送达的方式,更亲自远赴其户籍地重庆市黔江区展开实地详细调查,均无结果。不久,本院遂与龙马潭区公安机关衔接,将阎某的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并拟追究其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进行立案侦查,展开联动执行。
至今年国庆期间,阎某在贵州省习水县落网,羁押于当地看守所。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得知消息,立即赶赴习水县,通过与当地司法机关衔接,终将被执行人阎某带回泸州市。等待阎某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在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大背景下,人民法院需尽快建立健全与各单位在联动执行方面的机制,尤其是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作联系,以执行联动方式解决执行工作中的难题。
(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姜朝勇 方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