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哐,哐...”数道铁门开起的声音打破了泸州市合江县看守所围墙之内的沉寂,社区服刑人员郑某将失去原本属于他的难得的自由,在监狱内度过漫长的六个月。郑某因犯开设赌场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从2016年10月开始在泸州市合江县司法局服刑。这是法院给了郑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对其判处缓刑。原本郑某将于2017年10月刑满,从此获得完全的自由,可他却在刑期即将届满之前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不按时报告、未参加集中教育学习、私自外出。最终,他被法院依法撤销缓刑,不得不为自己的行为“买单”,彻底失去几个月的自由。
社区矫正是一种特殊的刑罚执行方式,所采用的是开放型的、更注重思想改造效果的改造方式,相较于传统的刑罚执行方式,在挽救失足者,提高教育改造质量,防止重新犯罪方面更具实效性和针对性。正因为社区矫正的开放性,也使得很多社区服刑人员的服刑意识较差,甚至存在像郑某一样擅自离开规定的活动范围、不按时报告情况、不参加集中学习等违反监管规定的情形。
为严肃刑罚执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泸州市司法局采取四项措施,从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全力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严防罪犯脱管漏管。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平台建设,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和司法所配备高拍仪、手签板、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实现网上办公,确保对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实施网上监管、教育、帮扶。为社区服刑人员安装手机定位系统(手机APP),实现社区服刑人员的实时定位监控和活动轨迹记录,严防脱管失控现象。二是提升常态化管理水平,严格重点环节管控。每月定时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集中学习教育和社区服务,开展军事化队列训练,对重点人员进行集中训诫,使社区服刑人员明确服刑意识。实行社区服刑人员分类管理,严格限定报到、报告时间,严格外出审批和居住地变更,全面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情况。三是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严密教育帮扶网络。统筹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吸收西南医科大学、四川警察学院等高校学生加入,开展帮扶活动。与四川警察学院合作建立社区矫正心理咨询中心,邀请相关专家为在矫人员提供心理咨询、对重点人员进行心理评测,进行心理干预和矫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社会培训机构为即将刑满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再就业技能培训。四是提升监督管理水平,严明队伍工作纪律。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内部监督,建立市、县、乡镇片区三级督查制度,做到每月、每季度、每半年都有督查、有通报、有整改。主动接受法律监督,特别是检察院的执法监督,在县(区)司法局设立检察室,每年与检察院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做到执法问题早发现、早纠正,避免失职渎职情况的发生。
(尹国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