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5日上午9时,一起普通的危险驾驶案在纳溪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与往常不同的是,这次公诉人并未出现在法庭内的公诉人席上,而是出现在眼前的电视屏幕中,这就是远程视频庭审系统。
远程视频庭审主要运用于简易程序审理的一审刑事案件,远程视频庭审系统通过设置在法院、检察院、看守所的视频终端,实现三方异地实时高清影音传输,开庭时,法官居于法庭、被告人不押解出看守所、公诉人不出检察院,通过视频画面对案件进行审理。建立远程视频庭审系统既是深化司法改革,贯彻落实刑事案件“轻刑快办”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提高法院信息化建设水平、落实司法公开原则、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的需要。远程视频庭审系统的使用,突破了传统庭审模式的空间局限,对于法院来说,法警免予押解犯人至法庭,解决了被告人逃脱的潜在威胁,实现安全高效;公诉人可以从往返法院路途、等候开庭等环节中解脱出来,节约司法资源。
“今天的庭审活动到此结束,现在闭庭”,随着法槌敲响,第一起远程视频庭审仅用时20分钟就审理完毕。远程庭审中实现了画面和声音的同步传输,图像流畅、音质清晰,充分体现了远程视频庭审的高效、安全,为节约司法资源创造有利的环境。
(郑余静袁露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