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专项交叉督查小组对泸县法院执行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督查组一行首先强调了此次专项交叉督查的重要意义,听取了泸县法院在执行工作方面的汇报,并于随后随机抽取了部分执行案件进行督查。在详细查看了案卷材料、询问了相关案情、由案件承办法官作出逐项说明后,督查小组表示,泸县法院执行程序相对规范,值得肯定。同时,陪同督查的叙永、合江法院相关人员在督查结束后,还就执行工作实务与泸县法院干警进行了深入交流。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詹毅对泸县法院执行工作提出两点要求:一要坚持执行工作规范化,对形成的好的做法要保持,终本案件管理要作为重中之重;二要经常联合审管办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必须逐案进行纠正,将执行规范化贯彻始终,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泸县法院汪红燕郭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