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江阳区公安分局就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安排部署致力于环境保护工作,主动作为、跟进举措,扎实开展环保整治工作,为泸州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配强工作专班。分局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环保整治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落实具体责任。抽调精干警力组建环保整治工作专班,牵头开展环保信息排查和案件侦查工作。
营造治理氛围。针对分局负责的弥陀镇大桥河河段主动开展治理督导工作,联合当地党委政府和区级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行动。组织社区民警和网格员深入社区、村社、校园、企业等开展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普及环境污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倡议群众共同守卫绿色家园。截至目前,已联合开展环保集中宣传20余次,展示宣传标语450余处,发放宣传资料近2万份。
严厉打击犯罪。强化对民爆、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质使用企业的安全监管,对企业开展安全检查400余次,发现并当场整改隐患100余次;办理民爆类违法案件3件,行政拘留2人,处罚企业2家。在每年春节和清明节期间,全警出动、持续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严打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共办理烟花爆竹类违法案件85件,行政处罚84人。同时,及时调查侦办食药安、环保、水务、国土等部门移送的涉及环保方面的案件,提升环保违法犯罪打击合力,共办理食品、药品类案件23件,起诉8人;环境污染类刑事案件11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8人。
(洪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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