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院庭长的廉政监管主体责任,压实廉政监管要求,保证法官队伍清正廉洁,推进廉政谈话常态化,5月24日,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召开廉政谈话会议,对本院首批入额法官、新任审判员、全体中层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会上,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肖坤琼带领大家学习了《泸州市法院系统院庭长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实施细则(试行)》,他指出,要充分发挥好院庭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进一步细化院庭长的廉政监管责任,始终把纪律和规矩贯穿在整个日常工作中。
随后,与会党组成员先后发言,对首批入额法官、新任审判员、全体中层干部展开了一次廉洁警示再提醒、再督促、再教育,要求大家不忘初心,牢记宗旨,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严守司法纪律,提高司法效率,保证司法质量。
最后,党组书记、院长何猛提出四点工作要求: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工作原则;二是严格履职和担当,廉洁司法,为民司法,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三是严守办案纪律和规定,谨慎使用手中的权力,确保不出问题;四是严肃执纪问责和追究,坚决守住底线,不辜负希望,做一名合格优秀的法官,打造过硬法官队伍。
(李靓彦) |